“亲爱的华夏人,再见!"语落,伦纳德再次扣动扳机。
“嗖!"子弹呼啸而来,早已警惕万分的我左脚骤然发力,身形转眼朝右边腾飞而去。
这一次子弹未曾伤他分毫,甚至为造成多大影响。
我双脚落地,再次朝房区跑去。
"shit!'刚刚抵消后坐力的伦纳德看到这情况,顿时大骂一句。
狙击枪这东西与步枪有很大差别,步枪可以连射,可狙击枪做不到。
狙击枪射速极快,一般的狙击子弹都接近音速,更枉论他手里的马格兰子弹,即便不考虑枪管散热的情况,可依旧做不到连射。
或者说大威力的狙击枪都做不到连射效果,因为狙击枪的后坐力与步枪有着天差地别。
一般未接触过狙击枪的人打出一发子弹之后,那后坐力足以将一个人掀飞。
虽说AWM是狙击步枪,可这也是典型的栓动式步枪,每打一枪需要再次拉动大栓。
拉栓之后,伦纳德再次瞄准我,就这为数不多的数秒时间,我向前蹿了数百米。
伦纳德已经没力气骂人了,判断我落地点,再次扣动扳机。
可我好似早已有所预料一般,提前改变了方向,子弹再次落空。
伦纳德面色难看到了极点,深吸了口气平复心情,不在做无用功,静候我的接近。
对于狙击手而言,三百米是最佳射击距离,简单而言,就是能做到指哪打哪!我一脸警惕,脚下动作未曾有半点懈怠,一直高速前近着。
转眼接近一户农家,我隐藏身形之后开始恢复体力,这种高强度的奔袭对体力消耗极大,他能感觉自己体力已经消耗了大半。
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杀手会趁机离开,他能感觉到这杀手绝对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轰隆!”天空一声惊雷,转眼间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我面色微变,想不到连老天爷都跟他作对!他必须要以最快速度接近目标,可下雨之后顿时增加地变数就太多了,脚下稍不得力,他就会成为活靶子!我沉默不语,用力撕下一截衣角,将左手的伤口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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