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远说:“我没有。”
零零一号发送了一段音频。
里面只有两个声音。
林修远说:“把她放出去。”
另一个声音问:“哪个?”
“林初。两个都放。”
“项目怎么办?”
“停掉。”
“你醒来以后会反悔。”
“那就删掉我这一段。”
音频结束。
林帆问:“另一个声音是谁?”
屏幕回复:我。
“你删了他的记忆?”
他要求的。
林修远说:“我没有要求。”
零零一号回复:你现在不记得。
“你拿失忆证明他同意?”
我有记录。
林远听到这里,抬起头。
“记录不能单独证明自愿。尤其是记录保管人参与了记忆删除。”
零零一号没有回复。
林远把这句话写进意见。
他需要弄清自己的婚姻,可眼前这些人的问题更麻烦。公司每个人都有一份签过又不记得的协议。再这样下去,法律部门一天两泰铢不够买止痛药。
林帆问:“机场那个我是谁?”
林安把机场监控放大。
另一个林帆站在车旁边。脸、身高、走路动作都相同。
“监控不是实时画面。”
“什么时候录的?”
“二十三年前。”
林澈说:“不对。我和他说过话。”
“你们看见的是投影。”
“他碰过文件。”
林安调出机场门口的设备记录。
“有一台便携式机械臂。外面套了成像层。”
林知问:“谁控制?”
“霍夫曼的服务器。”
林帆说:“他说林修远不在基地,是想让你们把死亡证明交给他。”
林澈问:“为什么?”
“证明林修远已经死了,当前这个人没有资格承认旧项目责任。”
林远点开死亡证明的法律效力。
“如果林修远被认定二十三年前死亡,后续签署的项目文件会进入无效审查。霍夫曼可以说所有违法操作都是一个无身份复制人格做的。”
林帆看向林修远。
“他要你承担全部责任。”
“我不在乎。”
“公司在乎。”
“公司可以起诉一个死人?”
“现在你是员工。”
“临时员工不承担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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