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贞观九年太原田赋减免总额中,有两成以“转运折抵”名义被转为洛阳赵国公庄园的军粮采购预付款。
第二行:这笔款项在太原的核销记录中被拆分为十七笔小额减免分别入账,每笔金额低于需要上报长安的最低限额。
第三行:上述做法的建议者并非太原本土吏员,而是长安某位在户部有长期任职经历的大员。
信末没有署名。
收件人杜如晦在信纸下面空档中用朱笔画了三个圈,每个圈里对应三个推测人名——房玄龄、褚遂良、岑文本。
三个圈中有一个被朱笔特意加粗了。
加粗的那个更用力地在边上加了个三角符号。
他父亲不知道寄信人的确切身份。
但他通过排除了不可能出现在太原而又有此视野的人——只剩这三个名字。
第二样是一本被撕得很薄的册子。
册子的封皮已经没有了。
杜荷翻开第一页——册子是贞观八年到十一年太原商税征收的原始台账副本。
台账上的每一项征收记录都列了三栏:申报商户、申报金额、实缴金额。
实缴金额在很多页上都比申报金额少了一截。
少掉的那截旁边被杜如晦用朱笔画了箭头,箭头指向侧栏空白处的一行小字——转入洛阳转运账户。
本台账副本章节总共记录了一百多笔来自太原不同商户的短缴转入,总金额折合粟米约三十二万石。
三十二万石——这个数字杜荷认得。
城阳嫁妆单显示杜如晦死前查的就是赵国公那三十二万石粮食的账。
原来源头不是洛阳。
是太原。
第三样是一个牛皮纸信封。
信封里只有一页纸。
纸上的字迹很潦草——是急就的,不是存档格式。
笔迹杜荷认得,是杜如晦。
内容如下:以上已查核明细所列,洛阳转运在太原田赋核销项中转出的利益链牵涉多人,其中最关键的一环并非执行者,是把太原与洛阳之间转运折扣变通为先例并推动写入太原府核销章程的人。
经我初步追查,推动写入章程的人是他。
他没留下名字,但留下了笔迹——章程起草中多处使用了“职分所关”“权责两便”等词。
这几个词语在尚书省行文格式中用法极为独特,是左庶子的惯用词。
当时东宫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