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刚才那一刀足以要了他的命,他绝不可能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难道,我的直觉真的错了吗?这个人,真的只是个好色贪财的商人?”
街口,警笛声终于在远处凄厉地响起。
几名袭击者见势不妙,拖起受伤的同伙,慌忙跳上卡车,呼啸着消失在法租界的夜色中。
直到巡警的哨子声近在咫尺,郑耀先才战战兢兢地从车底下爬了出来。他浑身泥水,头上的礼帽早已不知去向,精心打理的头发乱成一团,脸上沾满了黑色的泥巴和血迹,狼狈到了极点。
“老板,您没事吧?”赵简之捂着流血不止的肩膀,一瘸一拐地走过来,脸上满是痛苦,身上的泥水和血迹混合在一起,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
“妈的,南洋的那些老家伙,居然追到上海滩来了!肯定是陈老大那个混蛋找的人!”郑耀先指着卡车消失的方向,扯着公文嗓大骂,声音因为恐惧和愤怒而变得尖锐变形,“回公馆!马上回公馆!简之,去给巡捕房打电话,老子花那么多大洋养着他们,是让他们看着老子被砍的吗!明天老子要撤资!”
十五分钟后,黑色福特车带着破损的车尾,歪歪扭扭地驶回了贝当路的周公馆。
郑耀先一进大厅,便粗暴地推开了迎上来的佣人,独自快步走进了浴室。
他反锁上门,并没有立刻洗漱,而是脱掉沾满泥水的大衣,精疲极力地靠在冰冷的瓷砖墙壁上。他的呼吸急促而粗重,在这密闭的浴室里发出沉闷的回响。
他缓缓抬起右手。
手掌因为在泥地上的剧烈摩擦而擦掉了一大片皮,鲜血正顺着掌纹慢慢渗出,火辣辣的疼。但更让他在意的是,他的手掌此刻依然在不受控制地轻微颤抖。
那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他在刚才那一瞬间,为了强行压制住拔枪反击的肌肉记忆,全身的神经绷紧到了极致,甚至连掌心的肉都被自己用指甲生生抠出了四个深可见血的印子。那种强行违背身体本能的痛苦,比中弹还要折磨人。
“浅野雄一……”
郑耀先看着镜子里满脸泥水、眼神却冷得可怕的自己,低声呢喃。他知道,这只“新京之狐”已经把绞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只要他有一次呼吸的破绽,绞索就会瞬间收紧。在这片与组织断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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