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第一次会议中讨论确定”。
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技术参数澄清。
他没想到,这是一个接口的开始,也是一枚定时炸弹的引信。
联合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周三上午十点。
会议室里气氛还算融洽。阿哲先分享了技术框架的初步设计,李琳接着展示了产品侧细化后的三个核心场景。
讨论到“业务场景C-3”时,问题浮现了。
“跨系统审批流的实时性,”阿哲看着需求文档,“我们要明确一点:毫秒级同步意味着至少需要两套热备系统,加上专用的消息中间件,开发复杂度会翻倍,至少需要增加两周工期。”
李琳皱眉:“但审批流涉及财务风控,如果状态同步延迟,可能出现两套系统审批状态不一致,导致重复打款或支付失败。客户协议里对这类异常是零容忍的。”
“那就应该在需求文档里明确写清楚‘需要金融级数据一致性保证’,而不是只写一个‘实时性’,”阿哲翻到附件,“这里写的‘实时性要求’完全没定义标准。”
“我们给了技术部业务场景,具体的性能标准难道不应该由技术方案来定义和确认吗?”李琳反问。
“业务场景里如果涉及特殊约束,就应该在输入时明确标红,”阿哲声音提高了,“现在设计进行到一半,你突然提一个‘毫秒级’要求,这是需求变更。”
争论开始升温。
何不凡坐在会议桌靠中间的位置,迅速翻到自己的方案附件。
他找到了问题根源——在“高层次的业务场景概览”模板中,“性能要求”一栏的填写说明是:“请描述业务场景对系统性能的期望,如‘快速响应’、‘实时同步’、‘高并发’等。”
当时设计这个模板时,何不凡觉得“具体指标应该在联合工作小组中讨论确定”,所以特意用了模糊的、引导性的词语,避免过早陷入技术细节争论。
他没想到,这个“避免过早争论”的模糊设计,反而成了现在“无从界定责任”的根源。
“请看看协调方案第三页的备注,”老赵慢悠悠地插话,他作为数据部代表列席会议,“上面写着‘具体性能指标需在联合工作小组中基于技术可行性和业务必要性协商确定’。所以现在应该协商,不是争论。”
协商。
何不凡感觉这个词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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