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还比不稳定的铜钱、甚至比长途携带风险巨大的金银更为可靠、便利。我们可以承诺,蕃商离境时,可凭未用完的宝钞,按原汇率换回金银或等值的、易于携带的高质量大唐特产(如特定规格的丝绸、瓷器),或者,允许其将宝钞存入大唐皇家银行指定账户,给予一定利息,下次来华贸易时可继续使用,避免携带大量金银的风险和成本。这,就是‘异地汇兑’和‘存款生息’的雏形。”
这些前所未有的概念,让在座的官员和商人目瞪口呆,但仔细思量,又觉得其中蕴含着巨大的便利和商机。如果真能实现,不仅对外贸易会更加顺畅,大唐的金融影响力也将随之延伸出去。
“当然,此事千头万绪,牵涉甚广。”李瑾总结道,“当前首要,是在广州、扬州等外贸港口,以大唐皇家银行分号或与市舶司合署的形式,试点设立‘外汇兑换点’。首先规范朝廷与蕃商之间的税款、博买结算,必须使用宝钞或按官定汇率折算。同时,公布第一个官方汇率,比如,一两足色黄金兑多少贯宝钞,一枚大食第纳尔金币兑多少文宝钞,等等。汇率初期可稍偏向优惠蕃商,以吸引其接受。其次,动员与朝廷关系密切的大商号,在与蕃商交易时,尝试引导使用宝钞结算,朝廷给予其出口退税或其他政策扶持。先易后难,从官到民,从点到面。”
这个构想无疑是宏大而超前的,涉及货币主权、国际贸易规则、金融信用构建等多个层面。尽管在座之人未必能完全理解其全部深远意义,但都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革新力量和对朝廷利益的巨大维护。
方案很快整理成文,再次呈报武则天。这一次,反对的声音依然存在,主要集中在“恐惹蕃商不满,影响市舶收入”、“汇率难以把握,易生弊端”、“与民争利,恐伤民间贸易活力”等方面。但武则天敏锐地看到了其中蕴含的机遇:这不仅是解决眼前贸易纠纷、稳定钱法的权宜之计,更可能是将大唐的金融影响力扩展至四夷,甚至建立某种“天朝钱法秩序”的开始。她欣赏李瑾这种将国内问题与国际视野结合起来的思路。
“可于广州、扬州二地,由市舶使协同大唐皇家银行筹办处,择员试行。汇率首定,务求公允,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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