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已经处理过了,当事人不予追究。”
“她不追究,但我有罪。”王二串拿出存折,“这是我这些年的积蓄,三十万。能不能...能不能捐给受害者救助基金?”
手续办了三天。钱捐给了霞光基金会,匿名。但阿霞看到了捐款记录——账户名王二串,备注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她让财务退了回去,附言:“基金会不接受加害者捐款。请用这笔钱教育你的孩子:什么是罪,什么是罚。”
王二串收到退款,在银行门口坐了整整一下午。最后他把钱存进了儿子的教育基金,合同上写:“用于王念恩学习法律专业。”
二婶的报应来得更隐蔽。她的眼睛越来越差,去年彻底失明了。医生说,是心因性视力障碍。
她常梦见阿霞。梦见那个雨夜,阿霞浑身湿透地跑进她家,求她放她走。她说:“女子,认命吧。”然后亲手关上了门。
梦醒了,眼前一片黑暗。她知道,这是老天爷给她的惩罚——让她永远看不见光明,就像她当年,对别人的苦难视而不见。
村主任老王退休后,被返聘为村史馆顾问。整理资料时,他发现了一份泛黄的会议记录:十九年前,村委会讨论“李霞逃跑事件”,决议是“劝说留下,实在不行让家人拿钱赎人”。
他盯着那行字,手开始抖。当时他觉得这是“两全其美”——既顾全了王二串家的困难,又给了阿霞出路。现在他明白了:这是帮凶。
他把那份记录放进了“警示教育展区”,在旁边注释:“这是集体作恶的证据。我们曾经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实际上在犯罪。”
后来有记者来采访,问他对霞光基金会怎么看。老王对着镜头,老泪纵横:“我支持。我们村...我们村欠那些女人太多了。如果有需要,我愿意去作证,去认罪。”
这段采访没播出来——记者觉得老人太激动,言论“不够正面”。但老王把这段话录了下来,放给每个来村史馆参观的人听。
“要记住,”他说,“错了就是错了,不能因为穷,不能因为‘大家都这样’,就变成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