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读布”,布也有脾气,经纬不顺,绣出来的花是死的。
老板娘端了杯茶,靠在椅背上看着。她每天都要面试好几个来应聘的姑娘,早就习惯了边喝茶边看她们手忙脚乱地穿针引线。但眼前这个姑娘不一样——她不慌。从绷布到选针到配线,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像是做了无数遍。
阿贝选了一根最细的绣针,又从线包里挑出三绺丝线,分别是胭脂红、桃粉和藕荷色。她把三绺线并在一起,手指轻轻一捻,三股线便均匀地分开了。她取了一股胭脂红穿过针眼,在绸料背面打了结,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
下针。
第一针刺下去的时候,阿贝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那些嘈杂的车马声、码头的汽笛声、听不懂的沪语吆喝声,全都退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她眼前只剩下那块雪白的绸料和指尖那根细如发丝的绣针。针尖穿过绸面,带出一道流畅的弧线,像鱼在水里游。
她在绣一朵野蔷薇。
野蔷薇是水乡最常见的花,开在河边、篱笆墙头、石桥栏杆的缝隙里。花瓣只有指甲盖大小,粉白粉白的,中间缀着淡黄色的蕊,不起眼,但阿贝最喜欢。阿妈说她上辈子大概是朵野蔷薇,命贱,但活得旺。
老板娘端着茶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她盯着阿贝的手看了好一会儿——那双手不大,指节分明,有些粗糙,一看就是干过粗活的。但拿起绣针之后,那双手像是被什么东西附了体,十根手指变成了十根灵巧的精灵,在绸面上上下翻飞。针尖刺入绸面的速度极快,却每一针都落在该落的地方,不偏不倚。
最让老板娘吃惊的是那朵花的颜色。这姑娘用的不是单一颜色的丝线,而是把胭脂红、桃粉和藕荷色三股线分了又合、合了又分,绣出来的花瓣从边缘到中心呈现出一种极自然的渐变,粉中带红,红里透白,像是被晨光照着,还带着露珠。
不到半个时辰,一朵野蔷薇便绽放在素白的绸面上。
阿贝收了最后一针,把线头藏在背面,双手捧着绣绷递过去:“老板娘,绣好了。”
老板娘接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半晌。正面看,花瓣层叠有致,针脚细腻得几乎看不出痕迹。翻到背面一看,她的瞳孔微微收缩——背面的线迹同样整齐,没有一根多余的线头,跟正面几乎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