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跳动,像两簇幽微的鬼火。
“晚晚,”他声音很轻,带着笑,“你最近压力太大了。要不要,我陪你去冰岛看极光?听说那边的夜,黑得纯粹。”
他没否认。
也没承认。
只是用一句风花雪月,轻轻抹去了我抛出的所有刀锋。
那一刻,我忽然无比清醒:他早已洞悉我的试探,甚至乐见其成。他在等我崩溃,等我乞求他收手,等我哭着扑进他怀里说“我害怕,我们逃吧”。那样,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把我关进他早已筑好的金丝笼——用爱之名,行囚禁之实。
可我不想要笼子。
我要一把火。
烧尽所有虚妄的温情,烧出一条血路。
第二天,我走进市检察院举报中心,递交了第一份书面材料。接待我的是陈立国组长,五十岁上下,鬓角霜白,手指关节粗大,常年握笔留下的茧子厚实如甲。他听完我的陈述,沉默良久,只问一句:“林晚,你知道污点证人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我直视他眼睛,“我余生都将活在证词里。我的职业资格会被吊销,我的社会关系将被切割,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每一份公开文书中,成为公众唾弃的‘叛徒’。而沈砚……只要他不出庭,只要他不开口,只要他保持沉默,他就永远只是‘被指控者’,不是‘罪人’。”
陈立国点点头,从抽屉里取出一份文件推过来:“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污点证人的全部条款。重点看第五十二条——‘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林晚,你提供的,是线索,还是证据链?”
我翻开文件,指尖停在第五十二条末句:“……但不得因此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我笑了,笑得喉咙发紧:“陈组长,我不是来谈条件的。我是来提交证据的。至于我的法律责任……”我顿了顿,声音很稳,“我认。”
走出检察院大门时,冬阳刺眼。我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镜片。再戴上时,世界清晰得令人心悸。街对面,沈砚的黑色轿车静静停着。他靠在车门边,手里捏着一支烟,没点。看见我,他抬手,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我没回应,径直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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