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尾那行小字上:
【另:苏晚检察官,若你读到此信,请转告林砚——他欠我的那顿火锅,我记着。还有,他当年藏在我警服内袋的创可贴,我用了十七年。】
我喉头哽咽。
原来他都知道。
知道林砚暗中保护我,知道他在我第一次独立提审嫌疑人时,悄悄站在走廊尽头;知道他在我因证据不足被当事人辱骂后,把一杯热豆浆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杯底压着一张纸条:“错的不是你,是规则还没跑赢他们。”
我翻开第三份材料:父亲的行程轨迹。
10月12日18:23,他接完林砚的电话,没有回办公室,而是步行前往城南陵园。
我在地图上标出路线:市局→陵园,直线距离1.2公里,步行需14分钟。
而父亲坠楼时间,是18:41。
他去了陵园,又折返?为什么?
我调出陵园当日监控。画面模糊,但能看清他独自站在一座墓碑前,久久未动。碑上无名,只有一行小字:“此处安眠一位守夜人。”
我放大截图。
碑前石阶上,有一枚被踩扁的烟头。滤嘴印着蓝色字母:L&Y。
林砚的私人烟标。全市仅此一家雪茄吧定制。
父亲不是去祭拜。
他是去赴约。
赴一场,关于真相的最后谈判。
我瘫坐在椅子上,窗外霓虹无声流淌。
原来整场风暴,早在四年前就已酝酿。陈屿是引线,林砚是火种,而我,是那个被推到风口浪尖、却始终蒙着眼睛的持灯人。
灯亮着,照见黑暗,却照不见执灯的手。
——
三天后,我向检察长提交了《关于陈屿案启动再审程序的请示》。
附三份核心证据:
一、陈屿亲笔控告书及同步录音录像(拍摄于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某公寓,经国际公证);
二、陈屿线粒体DNA与苏振国案遗留毛发比对报告(由国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
三、林砚主动提交的《关于恒远地产系列违法事实的说明》及全部原始凭证(含其本人签字的认罪书)。
检察长看完,沉默良久,只问一句:“林砚人呢?”
“在看守所。”我说,“他申请成为污点证人,条件是——由我担任本案公诉人。”
检察长深深看了我一眼,签了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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