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在档案馆整理泛黄的户籍册时,指尖拂过那些褪色的墨迹,恍惚又触到西岭湿润的泥土;在地铁拥挤的人潮中,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艾草香,猛地抬头,却只见玻璃幕墙映出自己苍白的脸;在某个加班至深夜的凌晨,推开窗,看见城市上空稀薄的星子,心口毫无预兆地一缩——那感觉,像赤脚踩进十年前那片被他踩软的水田,温软之下,是猝不及防的、深不见底的凉。
我始终没再恋爱。
同事介绍的对象,温文尔雅,有房有车,聊起未来规划条理清晰。我笑着听,点头,最后婉拒。对方问原因,我沉默良久,只说:“我心里,有片田,别人踩不进去。”
他们不懂。那片田,早已被一个人的脚印,密密匝匝,踩成了无法复原的版图。
直到去年深秋,我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挂号信。
信封是普通的牛皮纸,边角磨损,邮戳模糊,只依稀辨出“青芦镇”三字。里面没有信纸,只有一张照片。
黑白照片,边缘微卷,显影有些过,暗部浓重。画面是西岭水库的坝堤。秋阳斜照,水波粼粼,堤岸上站着两个人。前面是个穿红棉袄的小女孩,约莫五六岁,正踮着脚,努力想够堤栏上一只停驻的白蝴蝶。后面是个少年,身形清瘦,微微俯身,一手虚护在女孩头顶,另一只手,食指与中指并拢,轻轻点在女孩后颈衣领下方——一个极其克制、却又无比笃定的守护姿态。
照片背面,一行钢笔字,墨色沉郁,力透纸背:
晚晚,
我替你踩了十年泥巴。
现在,换你替我,踩一踩这硬邦邦的水泥地。
——沈砚
照片右下角,压着一枚干枯的、却依然保持完整形态的枫叶标本。叶脉清晰,赭红如血。
我捏着照片,站在档案馆三楼的窗边,窗外是城市灰蒙蒙的秋日。楼下梧桐叶正簌簌飘落,像一场无声的溃败。我忽然想起六岁那年,他蹲在我面前,擦掉我鼻尖的汗珠。原来有些触感,竟能横跨二十六年光阴,依旧新鲜如初。
我订了最早一班回青芦镇的火车。
没有通知任何人。
推开西岭村口那扇熟悉的、漆皮剥落的木门时,是下午四点。夕阳熔金,将整片田野染成一片流动的琥珀色。我看见他了。
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