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以上,做完笔录就会直接放人。”
“第二种,上门传唤。”
“蜀黍突然上门,出示证件、出具传唤文书,态度平和、不戴手铐、不暴力控制、全程合法合规。”
“这种,一般是前期已经完成了基本核查、外围取证,初步掌握了有罪证据。”
“带你回去,是为了核实你有没有干过,固定有罪口供,补齐证据链条。”
“这种情况,我会送给普通人一句话。”
“客观的别否认,主观的要坚定。”
“也就是说.....你确实干过,留下了痕迹,蜀黍能通过侦查手段轻松还原,直接丢到你面前的证据,叫做‘客观’。”
“这些你就算否认了也没用,还会落下个‘不配合’、认罪态度差的记录。”
“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