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看着我。“你就是陆浩明?”
“是。”
“我听说你从平川镇来的。你修了路,清了渠,追了假种子的钱。你是个干事的人。”
“周大爷,您过奖了。”
“不是过奖。我打听过。你帮老百姓办了不少事。”他放下拐杖,看着我,“我的事,你能办吗?”
“周大爷,我试试。”
“试试?试了十八年了。换了一茬又一茬领导,都试试。试完了,没结果。没结果,我继续告。告到死。”
“周大爷,我不试。我办。”
他愣了一下。“你办?你怎么办?”
“您先说,您想要什么结果。”
“我要的结果很简单。邻居退地,恢复原状。三尺地,一分不能少。”
“如果邻居不退呢?”
“他不退,我就不撤。告到省里,告到北京。告到死。”
我沉默了一会儿。三尺地,恢复原状。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邻居占了十八年,地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上面盖了杂物间,堆了柴火,种了菜。恢复原状,就要拆杂物间、搬柴火、拔菜。邻居愿意吗?不愿意。不愿意,就谈不拢。谈不拢,就继续告。
“周大爷,我去跟邻居谈。谈成了,您撤诉。谈不成,您继续告。但您给我一次机会。”
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
“行。我给你一次机会。但你说话要算话。”
“算话。”
我让小吴去约邻居。邻居姓刘,刘德厚。七十多岁,身体硬朗,嗓门大。他来了,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天花板。
“刘大爷,我是县委办的陆浩明。负责周大爷的案子。”
“我知道。你来干什么?”
“来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你们来了多少回了?解决了没有?没有。这回又来,还不是走形式?”
“刘大爷,我不走形式。我走心。”
他放下二郎腿,看着我。“走心?你走一个我看看。”
“刘大爷,您占了三尺地。这是事实。您认不认?”
“认。怎么了?那三尺地,是我家的。我用了十八年,就是我的。”
“地是周大爷家的。您占了,就是他的。您用了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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