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公社都得去看你们领奖,猪群的事情后天再说。”
“反正那片区域一般人也不怎么靠近过去。”
“行了,都别在这儿杵着了。”
孙支书把缸子往旁边墙上一搁,“肉还堆在食堂后头没分完呢!”
“你们四个地份我已经让老会计单独记了,回头去领钱就行。”
林胜利点了点头。
“鹿肉你们留一块最好的,别全卖了。”
孙支书又补了一句,拿起缸子走了:“这东西难得,自己尝尝。”
林胜利二人一听这个,便笑着走了进去。
不多时,沈慕华手里拎着一块用油纸包好的鹿肉走了出来。
就和孙支书说的一样,专门挑出来的鹿里脊,这可是相当好的部位。
不过林胜利又要了一些带有肥膘的区域。
“你为啥专门又挑了这么多肉?”
沈慕华忍不住对林胜利问道:“我感觉这周围的肉应该不如里脊好吃吧?”
“我打算吃烧烤,带点肥膘,吃着香。”
林胜利笑呵呵的说道:“怎么样?”
“嗯。”沈慕华想了一下,点了点头:“直接用鏊子做吧?”
二人都是老京城人。
炙子烤肉小时候就经常会见到。
这可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美食。
就是将肉片放在铁板一类的东西上面,大火烘烤。
光是想想,就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而且这玩意做着也快。
他们这一耽误,都已经过了中午饭点了,得赶紧弄点吃的。
很快。
二人就回家去了。
沈慕华将肉片码在盘子里,撒了点盐,又切了几片姜。
林胜利则是把鏊子架在灶眼上,火苗舔着铁皮,没一会儿就烧热了。
用筷子夹了块肥油在鏊子上蹭了一圈,油一化,滋滋响。
沈慕华看着差不多了,把肉片铺上去,肉碰到热铁,边缘立刻卷起来,血水从纹理里渗出来,嗞嗞地冒着泡。
随着筷子不断地翻动,肉色很快就从深红变成浅褐,表面也起了一层焦黄的纹路。
香味一下子就窜出来了。
不是猪肉那种肥腻的香,给人的感觉像是.....反正就是很奇妙。
追风趴在门口,鼻子一抽一抽的,尾巴在门槛上扫来扫去。
哪怕是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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