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太小,倒爷们互相都认识,她去的太频繁迟早露馅。
必须去更远的地方。
邻市的黑市规模大的多,鱼龙混杂,没人会在意一个戴着头巾的陌生女人。
把票据和见不得光的物资一次性出清,换成干净的现金,再用这笔钱去买那条即将腾飞的商业街。
她的嘴角不自觉的翘了起来。
上辈子她把所有的钱和青春都倒贴给了陆明诚那个白眼狼,到头来一无所有。
这辈子,她要把每一分钱都变成自己的底气。
等到拆迁那一天,她林舒华就是这个城市最早一批吃到时代红利的人。
不靠任何男人。
虽然严衍洲对她确实不错。但,她自己也要足够好。
她相信,只有两个人势均力敌,相辅相成,才能走的更长久。
想到这里,林舒华的耳根不由自主的热了一下,赶紧把脑子里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甩掉,重新埋头在纸上勾画路线。
她正用钢笔在纸上标注邻市汽车站到老城区的大致距离,一只温热宽大的手掌突然覆上了她的肩膀。
林舒华手里的笔尖在纸上拖出一道长长的墨痕。
男人低沉的声音贴着她的耳朵响起来,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醋味:“画什么呢,连我进门都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