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是一家国企,但临签约前被莫名替换成了刘长明控制的“长明建材”——一家注册资本只有五百万的小公司。
更重要的是,在2005年5月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有参会者提出“建材标准可适当降低以压缩成本”,而这个提议的附议人签名是……赵东明。批准人签名是林国栋,但旁边有一个极小的备注:“按陆工意见办”。
陆工。
陆建华。
林晚继续往下翻。第二个文件夹是“建材采购及质检记录”,里面清晰地显示,那批劣质钢筋的采购单上,不仅有刘长明的签字,还有陆建华的批准。但在一份手写便签的复印件上,她看到一行小字:
“老陆,这批货是赵总指定的供应商,你签个字就行,别的别多问。——刘”
第三个文件夹是“事故后续处理”,里面有林国栋签署的“内部调查组名单”,组长是赵东明,副组长是刘长明,而陆建华只是组员。调查结论自然指向陆建华“收受贿赂、以次充好”。但在一份被撕碎又粘合起来的会议记录残片上,她看到一段对话:
赵东明:“老陆,这事总得有人担。你儿子还小,你进去了,他怎么办?不如你认了,公司会照顾好你家人。”
陆建华:“赵总,你知道我是冤枉的!”
赵东明:“我知道有什么用?上面要一个交代。要么你进去,要么你儿子进去。你选。”
陆建华:“……我签。”
林晚的手在发抖。她点开第四个文件夹,标题是“陆建华自杀前后”。里面有几张从未公开过的现场照片:陆建华从林氏大楼跳下后的尸体,周围有警察,有围观群众,还有……一个戴着鸭舌帽、站在人群边缘的男人。照片放大,虽然模糊,但能看出那人的侧脸——是赵东明。
他在现场。
在陆建华跳楼后不到五分钟,就出现在了现场。
还有一段录音,是陆建华跳楼前十分钟,从办公室座机打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接电话的人声音经过处理,但能听出是个中年男人:
“赵总,我签了。但我儿子……”
“放心,小舟我们会照顾。你安心的去,你老婆的病,公司也会管。”
“你们答应我,不要动我儿子。”
“当然,他还是个孩子。好了,时间到了。”
电话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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