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坐在书房里,窗外晨光正好。
他提起毛笔,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刚才欢欢踩着那双法国新鞋,滴答滴答跑进来的娇俏模样,越想越觉得可爱,心头一阵阵发甜。
于是大笔一挥,直接写下:
《欢欢穿新鞋》
新鞋高。
新鞋妙。
走起路来咚咚叫。
一步两步三四步。
欢欢高兴本王笑。
写完以后,弘历自己先欣赏了一遍,满意地点点头:“不错,简单直接,形神兼备。”
李玉站在旁边研墨,默默把头低下,一声不敢吭。
弘历却来了兴致,继续提笔。想到这些天在皇庄的点点滴滴,又写下一首:
《夜记》
今日看花花不开。
明日看花花又开。
欢欢睡觉本王看。
看着看着也睡来。
写完以后,弘历越看越满意,甚至觉得最后一句尤其有意境,特意拿笔圈了出来。
旁边李玉偷偷瞄了一眼,低下头小眼睛转了转。他觉得这首诗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别人看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什么,一点都不费脑子。
弘历完全不知道贴身太监在想什么,反而越写越有灵感,脑海里全是欢欢平日里的可爱模样。于是第三首很快出炉:
《赞欢欢》
欢欢好。
欢欢妙。
欢欢天下第一俏。
会种地。
会睡觉。
还能把本王照料。
写完以后,弘历放下毛笔,认真读了三遍,越读越满意,最后直接拍板:“这首最好,以后放在诗集前面。”
李玉终于忍不住了,小心翼翼地问:“爷……为什么?”
弘历一脸理所当然:“因为这是总纲。”
李玉:“……”
总纲?
什么总纲?
《欢欢大全》总纲吗?
弘历却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文采里,继续翻开新纸,准备再接再厉。他甚至已经开始思考,以后要不要专门编一本《合欢诗集》,把这些年在皇庄的日常生活都记录下来。等几十年以后,自己和欢欢头发白了,再拿出来翻看,一定特别有意思。
想到这里,弘历心情更好了,提笔又写下一行字:
“今日欢欢午饭多吃半碗未遂。”
然后满意地点点头,觉得这件事也值得记录下来。
弘历看着诗稿。
越看越满意,觉得自己文采斐然,不愧是未来要编《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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