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事?国丧百日,不许洗头剃发。在清朝的历史记载里,康熙和乾隆时期,都因为这规矩发过疯。”
“当时乾隆因皇后丧礼发疯,是这么通知全国人的。”
“孝贤皇后丧期百日内,有官员违制剃头,经巡抚、副都统参奏后,朕已降旨将其解送刑部治罪。”
“本朝早有定制,遇皇帝、太后等国丧之事,百日内所有人都不许剃头。”
“倘若有人违逆成例、私自行事,触犯祖宗规制,即刻判处斩刑,就如同当年大清入关时,下令汉人剃发留辫,凡拒不剃发者,没有不被处斩的道理。”
“这一规矩施行百余年,天下人共同遵行,不必等到朝廷专门传下谕旨,才知晓遵守。”
“因此《大清会典》和律例中,原本没有明文记载这条规矩,只因修撰《会典》时,不过是在明朝旧有典章基础上增删修订,而明朝本就没有这样的制度。”
“再者,这件事本身就是天理礼法的必然要求,本就该如此做,不必特意写在文书典籍中。”
“就好比子孙孝敬父母,父母该吃饭时端上饭菜,该添衣时送上衣物,难道还要专门立下法律条文,子孙才会尽孝道吗?又岂能因为律令中没有记载,就成为不孝之人开脱罪责的借口?”
“至于有人说汉人就可以不遵守这百日不剃头的制度,但凡存了这种心思的人,就和当年不肯剃发归降的人一样,罪大恶极,绝不能宽恕。
这些人身为大清的臣子,哪有不遵行本朝定制的道理?”
“如果说有人是因为不知情而触犯,那又为何看不见其他人都还没有剃头,却不知道推究其中缘由,反倒心安理得地违犯规矩?
这种人就算立刻按律正法,以彰显朝廷典章的威严,也毫无宽恕的余地。”
“但朕仔细思量,律例、《会典》中终究没有明文记载这条规矩,各部的文书也终究没有专门传谕天下。”
“之所以此前没有明确申明,也是因为这是天下人都该共知的规矩。如今既然要明正典刑,治这些违犯者的罪,也该体恤那些因愚昧无知而触犯律法的人。”
“况且,或许有些偏远地方的人,拘泥于旧制中二十七日除丧服的规定,实在是无意间触犯,又或许有人见其他人剃了头,就认为这件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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