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称赞其“劝谏有方,谋划周详,遂使府库充盈,百姓乐业,为永昌之治奠基”。对“澄清吏治,裁汰冗员,修订考课,严惩贪墨”之事,也给予肯定,谓“纲纪为之一肃,吏治稍清”。甚至对他推动的、在当时引发不少争议的“广开市舶,通联四海,设市舶司以征榷利,岁入颇丰”也记载下来,评价是“虽古之桑弘羊、刘晏亦不及也,然与民争利之讥,时或有之”。
李瑾的目光在“与民争利之讥”几个字上停留片刻,摇了摇头。他知道,这背后是那些利益受损的旧有海商、以及视商贸为末业的清流士大夫们的攻讦。史官在这里做了平衡,既承认了成效,也留下了批评的话头。这就是史笔,力求“客观”,却在字里行间埋下褒贬的伏笔。
接下来是关于军事和边疆的部分。“谏用良将,巩固边防,安西、北庭、安南皆赖其运筹”,一笔带过。而对他力主支持的、持续数十年的海外探索与分封,史官则用了相当笔墨,描述了舰队规模、航行路线、发现的“新土”、建立的“唐城”,以及带回的“奇物异兽”,最后总结道:“瑾力主其事,虽靡费甚巨,谤议不绝,然终开亘古未有之局,使皇唐声教,远播重洋,四夷宾服,朝贡日至,功在千秋。”看到“功在千秋”四字,李瑾心中并无多少喜悦,反而涌起一阵复杂的滋味。他知道,这“功”背后,是多少探险者的尸骨,是多少资源的投入,是多少无法预料的后果。但史书只记结果,不记过程,更不记那些被宏图掩盖的个体血泪。
再往后,是关于他参与修订律法、推动司法改革的内容。“与刑部、大理寺诸臣厘定律条,务求明慎。奏请复死刑覆奏之制,多所平反。然性严苛,劾治不法,牵连颇广,或有议其深刻者。”又一次平衡。“明慎”与“深刻”并存,功过分明。
列传接近尾声,是对他晚年,特别是关于储君之议的记载。史官的笔触变得异常谨慎,用词也更加隐晦。“晚岁多病,犹心系国本。常与帝(武媚娘)密议储贰之事。永昌末,帝命太子监国,安国大王参决机务,瑾尝预焉。或云,此‘共参’之制,乃瑾临终所建,然宫闱密议,不可尽考。”将“双核”格局的创设之功,模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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