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一辈子。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闷热。
他又跑了。
那个叫安娜的舞女,勾走了他的魂。他为了去私会,又让我顶替他去参加商会的晚宴。
我穿着他的衣服,梳着他的头发,学着他那副令人作呕的温吞笑容。
所有人都在跟我敬酒。
所有人都叫我“陆大少爷”。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层皮囊下,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
我替他挡酒,替他应酬,替他维持着陆家大少爷完美的体面。
而他呢?
他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
陆修明,我嫉妒你。
嫉妒得想让你死。
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一日,深夜。
我在照镜子。
镜子里的人穿着白色的西装,梳着油头,嘴角挂着那个温和的笑。
那是“陆修明”。
我练了三个小时的笑。脸都僵了。
真恶心。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恨不得一拳砸碎那张脸。
为了靠近她,我必须杀死“陆修言”,变成这个我不屑的废物。
没关系。
只要能站在她身边。
哪怕是披着死人的皮,我也愿意。
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暴雨。
他走了。
他在码头的仓库里,把印章塞进我手里,像扔掉一包垃圾一样,把陆家、把父亲、把……她,全都扔给了我。
他以为他在逃离樊笼。
蠢货。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了什么。
他把林渺还给我了。
不。
不是他还给我的。是他不配。
那样好的姑娘,那样干净的水。那个满身脂粉气、只会逃避的懦夫,怎么配得上?
只有我。
只有我这个在黑暗里爬行了二十年的怪物,才懂得怎么用命去护着那一点光。
大哥,你走吧。
永远别回来。
她是我的了。
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雨。
回来的路上,青帮那群杂碎拦了路。
我赶时间。急着见她。
没留活口,血溅到了袖口上,很难洗。
可我还是晚了。
烦躁,止不住的烦躁。
埋怨,埋怨他为什么就不能早些走,这样我还能高头大马,十里红妆迎娶渺渺,至少不会让她独自一个人面对那帮杂碎。
他怎么不死啊!!!
可当我推开门的时候,她穿着红色的嫁衣站在那里。比照片上还要美。
活生生的。
我的。
我太紧张了。
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嘴就喊了一声“嫂嫂”。
该死。
真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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