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的风呜呜地吹着。篝火的余烬被风卷起来,火星一颗一颗地飞上天空,飞进漫天的星斗里。他躺在她身边,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手心里。她的手很小,缩在他的手掌里,像一只小小的鸟。他闭上眼睛,听着她的呼吸声,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越来越轻。
意识开始模糊了。黑暗从四面八方涌上来,但他没有抗拒。他觉得自己的手正在一点一点地变冷,但握着美璃的那只手还是热的。他用力攥了攥那只手,像是要把她的温度永远刻进掌心里。
“美璃。”他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这一次,他的嘴唇几乎没有动,声音是从心底里发出来的,轻得像叹息。他有很多话想跟她说。想说对不起,想说谢谢你,想说我其实从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想说我在冷宫外面走了三年都没敢推那扇门不是因为我忘了你而是因为我害怕看见你恨我的眼神,想说我书房抽屉里有三十七封信都是写给你的却一封都没有寄出去,想说我出征前去科尔沁看你的时候你已经会笑了可你的笑不是给我的,想说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从一开始就配不上,想说如果还有下辈子你别再来御花园踢毽子了。
可这些他都说不出口了。他的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嘴唇重得抬不起来。
没关系。他想。不用说了。她已经在梦里了。她穿着红色的嫁衣,戴着他打的丑镯子,睡在他身边,嘴角带着笑。这就够了。他一辈子所求的,不过就是这一刻。
美璃。他在心里最后喊了一声这个名字。这三个字在他的舌尖上滚过,像糖一样甜,又像刀一样利。然后他停止了呼吸。
帐篷里的酥油灯忽然跳了一下,火苗拉得老长,然后又缩回去。昏黄的光在美璃睡着的脸上晃了晃,照出她眼角一道极浅极浅的水痕。也许她在梦里感觉到了什么。也许没有。
准噶尔山谷里,收尸队的士兵在一个老兵的衣服里找到了一封信,信没有封口,信纸上只有寥寥数行字。字写得很潦草,像是在马背上匆匆写就的。信上说:我死后,把我送回科尔沁。别问为什么。照做就是。
领队的校尉看了看信,又看了看地上那个浑身是箭、面容却出奇安详的庆亲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信揣进怀里。
“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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