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的时候,整个身体都在用力。“他说——仲兄,我那两个女儿,有一个不是我的。”
黄浦江的汽笛又响了。这一声比刚才更近,更沉,像从江心最深处翻上来的一口浊气。齐啸云站在办公室门口,外套搭在手臂上,没有动。走廊里的煤气灯咝咝地响着,把齐安的影子投在墙壁上,长长的一道,从地板拖到天花板。
“哪一个是他的?”齐啸云问。
齐安慢慢松开了手。他退后一步,退进煤气灯光照不到的阴影里。阴影里只看得见他白发的轮廓和两只眼睛。那双眼睛在暗处亮着,不是光,是一种比光更深的东西。
“莫老爷没说。老爷也没问。”他的声音从阴影里传出来,老而稳,像老座钟在午夜敲响的那一声。“第二天一早,老爷就把我派去了莫家。说,从今天起,你住在莫家。莫家的两个女儿,你替我看好了。哪一个都不能少。”
齐啸云把外套穿上。外套的料子是英国进口的凡立丁,深灰色,衬里是丝绸的,贴着皮肤凉丝丝的。他扣扣子的时候,手指碰到胸口的位置——那里有一只暗袋,暗袋里揣着一样东西。是他今天下午从巡捕房旧档里翻出来的,不是物证,是一张照片。莫隆案的卷宗里本来没有照片。是他在卷宗封底的夹层里发现的,被糨糊粘在硬纸板上,藏了十几年。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人,穿着光绪末年沪上时兴的琵琶襟袄裙,怀里抱着两个婴儿。婴儿裹在一模一样的襁褓里,并排躺着,脸挨着脸。女人的面容被水渍洇花了,看不清眉眼,只看得见她微微弯起的嘴角。嘴角那颗极小极小的痣,像一滴落纸未干的墨。
齐啸云把这张照片从巡捕房带出来的时候,做了一件事。他把照片翻过来。背面有字。钢笔写的,墨迹褪成了褐色,字迹很细,很工整,像一个惯于记账的人写的。一行是——“莹莹,左。贝贝,右。”另一行是日期——“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廿八。”莫隆被捕前三天。他写这行字的时候,大概正坐在莫家书房的书桌前。窗外的白玉兰开了没有,案头的茶凉了没有,太太在隔壁哄两个孩子午睡的声音他听见了没有。他把两个女儿的名字写在照片背面,左和右,分得清清楚楚。然后他把照片夹进账本里,锁进抽屉。
三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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