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婴语非彼英语,语言不通是个好问题啊!
如今的英语还没有成为国际第一语言,且不说欧洲各国各有各的语言,就连她老家东北也是一个村一个音调的,这要怎么沟通?
更何况,爹爹就在旁边,就算她会说英语也不敢显摆啊,万一被当成是哪个外星来的怪物......
还好在一声“嗨”之后,小女孩愣住了,挂在睫毛上的泪珠要掉不掉,蓝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极了受惊的小鹿。
白晓晓顿时爱心泛滥,从袖中掏出丝帕,轻轻拭去女孩脸上的泪痕。可怜她自己还是小宝宝,就已经学会了照顾洋娃娃。
“你叫什么名字?”这话是问小姑娘说的,但是她说完就抬头看向一旁的侍女。
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子,同样金发碧眼,只是皮肤略显黝黑,粗布衣裙洗得发白,想必是随行的翻译。
侍女恭敬地行了个屈膝礼:“回公主的话,这位是爱丽丝,那位是丹尼尔。”她指了指始另一边的小男孩,“我叫托姆,是两位小主人的侍女兼通译。”
虽然她的汉话水平也只能说一般般,但是无妨,能正常沟通就行。
白晓晓暗暗点头,这安排倒是周到。
既不能让质子忘了母语,又不能让他们在异国他乡两眼抓瞎。
不过小孩子的语言系统通常比较好,相信在不久以后,他们不光能听懂会说,连带着口音都能入乡随俗。
“泥嚎。”丹尼尔突然开口,发音古怪却格外认真。他向前半步,将妹妹护在身后,努力挺起单薄的胸膛,那双蓝眼睛里分明写着警惕,却又强作镇定。
白晓晓心头一热,突然想起前世看过的一句话:每个勇敢的孩子,都是被生活逼着长大的。
丹尼尔低头看着眼前这个还不到自己肩膀的小公主,她穿着绣金线的锦缎袄裙,发间缀着的珍珠随着动作轻轻摇晃,这身打扮在他们部落,怕是能换上二十头肥壮的牛羊。
他悄悄攥紧了藏在袖中的小拳头,临行前母亲说的话犹在耳边:“记住,那是能决定我们部落存亡的贵人。”
所以,即便是不想离开家,不舍得离开母亲,他也不得不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来。
或许他能学到更多的本领,将来有一天回到部落,能够统一整个部落,带来粮食和牧草,让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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