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但起码有职务的干部们应该有份,这些人起到的作用最大。否则,赚钱干什么?这就是我的意见。”
“可是,道理上是没错,却没有这个制度啊。这种事儿,上级单位是绝对不可能批准的。这叫私分集体财产,以权谋私。而且这样搞,太惹眼了吧?就算区政府不过问,群众也不会答应的。”有人提出了最现实的困难。
然而对这个问题,宁卫民从最初决定这么干就有自己的考量,他并没有被问住。
“大道走不通,我们可以稍微绕个弯儿嘛。也不一定就违背制度。请各位别忘了,坛宫那些职工的奖金,来源纯属我个人的提成。就像我们当初在合同上约定的那样,我应该拿百分之五的提成,算下来就是两千二百五十万円,这笔钱所有权是属于我个人的。说到底,我把这笔钱当做奖金发下去,这应该算是我个人的赠予行为。咱们京城的餐饮业和零售业不早就开始承包制了嘛,这不违背政策啊。”
宁卫民这番话铿锵有力,仿佛敲在了每个人心口上的大钟一样,终于让大家都清醒地注意到了至关重要的一点——他是用自己的提成给职工发的奖金。
不用说,这和用公款给大家发奖金有着本质的区别。
虽然提成的数目巨大,远远超过大家的认知。
要说起来,原本宁卫民该不该拿走这么多提成,到了分钱的时候,也该是个让几家投资单位的基层干部们眼红生事,阻挠颇多事儿。
可现在这笔在法理上属于宁卫民的个人财富,被他不告自取发给了坛宫职工的一笔钱,反而成了最有可能解决现实问题的出口。
这谁能想得到?
这世上的事儿就这么的神奇。
于是原本还能勉强保持着镇定的考察团成员,好像忽然间发现了新大陆。
忍不住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然而这还不算,宁卫民的话还没说完呢。
毫不在乎已经开始乱起来的现场,他居然又给已经烧得很旺的火上浇了一桶油。
“还有一点我也可以告诉大家,今年我提成拿到两千多万円,这只是根据八个月的经营所得。由于银座坛宫的经营逐步上了正轨,那么今年即使不开分店,我也有把握让东京分店的利润翻倍。也就是说,这一年下来,最少按合同约定,我应该分得四五千万円的提成。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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