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很安静,适合写完那本《刑法学原理》的读书笔记。沈昭划的重点,我都补上了。第七章第三节,她批注‘此处应加案例:2012年某拆迁案,被害人服毒,因证据不足未立案’。我补了:该案已于昨日重启,被害人女儿已拿到赔偿金。还有,卷宗那只猫,我托人去喂了。它胖了,但还是只认你。昨天喂食员说,它把新买的逗猫棒咬断了,埋在你书房地毯下——和你当年埋我送的钢笔一样。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天在律所,我推你进会议室,说‘陈默案,你必须接’,其实不是命令。是请求。因为我知道,只有你,会在所有人都喊‘快签字’的时候,先问一句:‘他签的,真是他想签的字吗?’——砚
信纸背面,有行极小的铅笔字,像是后来补上的:
P.S.密码是XZ20120615。U盘里,有沈昭写给你的信。开头是:“亲爱的晚晚,当你读到这封信,说明我终于……”
我合上信,指尖微颤。
窗外,梯田如镜,倒映着整片天空。云在走,光在移,一群白鹭掠过水面,翅膀划开细碎金鳞。
陈默给我添茶,水声潺潺。
“晚晚,”他忽然问,“如果有一天,法律真的无法抵达某个地方……你会怎么办?”
我望着茶汤里晃动的天光,很久,才开口:
“我会先记住那里。”
“然后呢?”
“然后,”我端起杯子,热气扑上睫毛,“等光绕过山,再照进去。”
三个月后,林砚解除留置。
没有通报,没有发布会,没有媒体采访。他像一滴水,无声汇入城市人海。
我是在城西旧书市遇见他的。
深秋午后,银杏叶铺满青石板路。我抱着一摞旧书往回走,忽听身后一声轻笑:“苏律师,你挑书的眼光,还是和当年一样——专挑封面最旧的。”
我转身。
他穿着藏青色毛衣,头发长了些,眉宇间褪尽锋芒,多了种近乎温柔的倦意。手里拎着个帆布袋,露出半截《刑事诉讼法释义》。
“来看沈昭的书。”他晃了晃袋子,“她捐给这里的,三百二十七本。我一本本核对,缺了六本。你猜是哪六本?”
我摇头。
“全是讲‘证人保护制度’的。”他微笑,“她说,等她做完Q-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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