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的庭前会议,六名法官、两名书记员、三名对方律师共同签字确认。监控拍下我进出法院闸机的身影,时间精确到秒。
可结案通报发布第三天,我收到一封匿名邮件,附件是一段十六秒的音频。背景音极轻,是老式排气扇嗡鸣,混着水滴声。然后,是周屿的声音,含混却清晰:
“……砚哥,别碰那支笔。她认得出来。”
音频戛然而止。
我浑身发冷。那支笔——是周屿送我的生日礼物,一支万宝龙墨绿树脂钢笔,笔帽内侧刻着极细的“SY·2021.09.12”。我从未示人。连林砚,也是在我整理周屿遗物时,无意瞥见笔帽内侧刻痕,才低声问:“这是谁的缩写?”
我没回答。但那一刻,我看见他瞳孔缩了一下。
后来我才懂,那不是好奇。是确认。
林砚第二次来找我,是在案发后第四十二天。彼时陈默已被批捕,罪名是“因债务纠纷持械行凶”。证据确凿:他与周屿存在二十万元高利贷往来;他指纹留在浴室门把手上;他手机里存着三段偷拍周屿淋浴的视频——画面模糊,角度刁钻,像从通风管道缝隙里窥视。最致命的是,法医在他指甲缝里检出微量表皮组织,DNA比对匹配死者。
陈默当庭翻供,嘶吼着喊冤。他说视频是周屿主动发给他的,“他说想看我怎么疯”。他说指纹是上周替周屿修水管时留下的。他说那点皮屑?“我俩摔过跤!他骑我脖子上打过我!”
没人信。
只有我信了一瞬。
因为周屿确实干过这种事——用温柔作饵,引人坠入他精心设计的逻辑陷阱。他曾笑着对我说:“爱是最高级的刑讯。不流血,却让人自己招供。”
而林砚坐在我对面,把一份加密U盘推过来。
“陈默指甲里的皮屑,”他语速平缓,“不是周屿的。”
我抬眼。
“是另一个人的。女性,O型血,角质层异常增厚——长期握笔书写所致。DNA数据库无匹配项,但STR分型图谱,与你执业证复印件背面手写签名的皮屑样本,吻合度99.9998%。”
我手指一颤,茶水泼在案卷上,洇开一片深褐,像干涸的血。
他继续说:“周屿浴室排水口滤网,残留三根长发,黑色,带烫染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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