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给了我两条路。
第一条:以“重大立功表现”申请不起诉,配合指证陈砚及幕后保护伞,换取三年缓刑与执业资格保留。条件是——必须在七日内,当庭提交陈砚亲笔所写的《核心犯罪事实自述书》原件。
第二条:以“共同犯罪主犯”提起公诉,数罪并罚,起点刑期十年。
“你选哪条?”她问,指尖轻叩桌面,像敲击倒计时的秒针。
我望着她戒指上细微的划痕,忽然开口:“周检,您这枚戒指……是不是2016年‘海沙’案结案那天戴上的?”
她端茶杯的手几不可察地一顿。
“海沙”案,我市首例涉黑洗钱案。当年主犯当庭翻供,指证两名公安副局长收受“顾问费”,证据链却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夜莫名损毁。最终,主犯被判死缓,两位副局长仅受党内警告。
而负责该案公诉的,正是时任公诉一部主任的周砚清。
她没否认,只将茶杯放回托盘,瓷器相碰,发出清越一响。
“林晚,”她说,“法律不是水晶棺材。它需要有人,把脏东西擦掉。”
我低头看着自己交叠在膝上的手。指甲修剪得干净,指腹有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茧。这双手,曾为三百二十七名被告人写过量刑建议,也曾为陈砚熨平衬衫领口每一丝褶皱。
现在,它要签下自己的罪名。
我选了第一条。
不是为了活命。
是为了拿到那张自述书——那上面,一定藏着陈砚不敢让任何人看见的第四个人的名字。
污点证人程序启动得异常迅疾。
第七天清晨,我坐在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三法庭被告席上。旁听席空了一半,剩下的人大多穿着深色西装,胸前别着微型录音设备——省纪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联合督导组已进驻。
陈砚没来。
但他的律师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曾任省高院刑庭庭长,退休后只接三类案子:死刑复核、跨省要案、以及……当事人点名指定。
他展开一份文件,声音沉稳:“审判长,我方当事人陈砚先生,已于今晨六时三十分,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递交实名举报信。举报对象为——”
他微微侧身,目光如钉,直直刺向公诉席。
“——现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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