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
她迎上他的视线,眼底没有泪,只有一片沉静的湖:“我会把火,烧得更大一点。”
——
庭审进入第五日。
辩方突然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指控检方获取的境外资金流水存在“钓鱼执法”嫌疑。法庭宣布休庭两小时。
林晚没回休息室。她沿着消防通道下行,走到负二楼设备间。这里堆满废弃复印机和纸箱,空气里浮动着陈年油墨与灰尘混合的气息。她蹲在一台报废UPS电源后,从内袋掏出一部老式诺基亚——这是她唯一没被收缴的通讯工具,电池能撑七十二小时,信号屏蔽器对它无效。
她按下三个键。
听筒里传来忙音,三声后,一个沙哑女声响起:“喂?”
“苏姨。”林晚声音很稳,“我是晚晚。您上次说的那本《刑法学讲义》,第217页脚注第三条,关于‘胁迫型伪证’的司法认定标准……我需要确认一个细节。”
电话那头沉默两秒,随即响起翻书声,纸页窸窣。“找到了。原文是:‘行为人虽受他人胁迫作出虚假陈述,但若其主观上明知陈述内容虚假,且客观上积极促成该虚假陈述被司法机关采信,则仍应承担伪证罪刑事责任。但若胁迫程度已达剥夺意志自由之实质,或危及至亲生命安全,则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林晚闭了闭眼:“谢谢您,苏姨。”
“晚晚……”对方声音哽了一下,“你爸爸走前,把这本讲义留给我。他说,等你哪天真用得上,就告诉你——法律不是铁板一块。它有缝隙,有温度,也有……让人跪下去的重量。”
挂断电话,林晚把诺基亚塞回内袋,起身时膝盖发麻。她扶着冰冷的金属机箱站稳,抬头看见设备间天花板角落,装着一枚不起眼的针孔摄像头——镜头正对着她刚才蹲踞的位置。
她没躲。
只是抬起左手,慢慢戴上那枚素银戒。
银色在幽暗光线下泛出微光,像一滴凝固的泪。
——
下午三点零七分,法庭重新开庭。
辩方律师呈上一份新证据:一段长达11分23秒的音频。背景音嘈杂,有雨声、键盘敲击声、偶尔穿插的咳嗽声。主角是林晚与周明远。
【音频节选】
周明远(笑):“晚晚,那份‘真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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