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
接下来,是举证质证环节。
林默有条不紊地,一份一份地出示了证据。
首先,是周建军被杀案的证据。林默出示了当年的现场照片、原始尸检报告、伤口比对数据,证明了周建军的致命伤,是同一人、同一凶器连续击打造成,与沈烈的体貌特征完全吻合,与当年顶罪的陈虎、刘伟不符。
然后,林默申请了证人出庭。阿坤、老鬼、郑明,先后出庭作证,当庭指证了沈烈亲手杀死周建军的全部过程,还有当年沈烈指使他人顶罪、行贿篡改尸检报告的事实。
面对证人的指证,沈烈的辩护律师,立刻发起了反击。
“审判长,我反对!”辩护律师站起身,语气尖锐,“证人赵坤、王贵,本身就是劣迹斑斑的服刑人员,和被告人沈烈有重大利益冲突,他们的证言,可信度极低,根本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郑明,当年出具了正式的尸检报告,十年之后又翻证,他的证言,前后矛盾,不具备真实性,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沈烈也立刻附和:“他们都是在撒谎!他们是被林默收买了,故意诬告陷害我!”
林默站起身,看着辩护律师,语气平静却字字有力:“审判长,辩护人说证人的证言不可信,但是,三名证人的证言,对于案发时间、地点、作案过程、作案工具的描述,高度一致,细节完全吻合,并且和在案的客观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三名证人,虽然有前科劣迹,但是他们的证言,有客观证据佐证,完全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人郑明,当年之所以出具虚假的尸检报告,是因为受到了被告人沈烈的威胁和贿赂,这一点,有沈烈的行贿转账记录、郑明的供述相互印证。现在,郑明自愿出庭作证,说出当年的真相,并且提交了当年的原始尸检数据,和其他证据完全吻合,他的证言,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应当依法予以采信。”
林默的话,有理有据,辩护律师瞬间哑口无言。
接下来,林默又出示了沈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全部证据,47起违法犯罪事实,每一起都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报告、书证物证,铁证如山。
还有行贿罪的证据,1.2亿元的行贿流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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