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我有异议。起诉书指控的所有罪名,我都不认可。我没有犯罪,明远控股的所有业务,都是合法合规的,非法集资的事情,都是下面的人瞒着我做的,我根本不知情;行贿的事情,我也不知道,都是公司的人办的;故意伤害的事情,更是子虚乌有,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他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就响起了一片骂声。审判长再次敲了法槌,才让法庭安静下来。
沈砚看着顾明远,眼神里没有丝毫的意外。他早就料到,顾明远会当庭翻供,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手下的人。
接下来的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沈砚作为第一公诉人,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出示了全案的证据。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到书证、物证、电子数据、鉴定意见,一组组,一件件,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
当沈砚出示顾明远的行贿账本、转移资金的流水记录、指使他人故意伤害的录音、非法集资的宣传材料和资金去向证据时,顾明远的脸色,一点点变得惨白。
他的辩护律师,不断地对证据提出异议,试图以证据来源不合法、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为由,排除证据。但沈砚早有准备,每一份证据,都有完整的来源说明,每一个质证意见,都被他用扎实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一一驳回。
举证质证环节,持续了整整两天。
第三天,法庭辩论环节,正式开始。
顾明远的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他辩称,顾明远作为明远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只负责公司的宏观战略,不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对公司下属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知情,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的私募基金发行,是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顾明远实施了犯罪行为,请求法庭依法判决顾明远无罪。
辩护律师发言完毕,法庭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公诉席上,集中到了沈砚的身上。
沈砚站起身,整理了一下检察制服,走到了发言席前,目光扫过被告席上的顾明远,又扫过旁听席上的上千名受害者,声音洪亮,掷地有声:
“审判长、审判员,今天,站在这里,作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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