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商,终究练成天下强兵,兼并诸国。但此举伤民太甚,未免不合时宜,我若效仿使用,恐怕会大失民心。」
商鞅之法,乃是有史以来最酷烈的法制,所谓举国皆兵,一切为战,大抵如是。若非当年秦国为吴起逼入绝境,恐怕秦国也无法做出如此决绝的改革。实行军功爵制后,秦人以武立国,先后涌现出了司马错、白起、王翦等名将,长平之战时,更是动员出六十万大军,这放在当下都是难以想像的。
而刘羡却根本不具备实施此法的条件,原因很简单。商鞅之法,要求朝廷详细掌握全天下每一处每一地的户籍与田土,使得国内的每一人都获得与之对应的军功爵与待遇,胜则赏,败则罚,将旧有的贵族特权几乎碾个粉碎。商鞅自己都无法忍受自己的法律,最后叛乱被杀。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试图将军功爵制度推行四海,结果就是名不副实,六国虽亡,可六国贵族仍在,他们四处叛乱,沆瀣一气,最后成功颠覆了秦国。
汉朝虽然说继承了秦朝的旧制度,但以秦朝为鉴,故而在具体执行上有所改变,基本是处于一个只赏不罚的阶段,使得百姓的爵位世代传承,节节升高,等到了后汉中后期,基本每一里就有一两个大庶长,这已是很正常的情况。在如此情形下,国家不可能真的落实爵位封赏,百姓也不可能向往军功,军功爵就名存实亡,丧失了原本的意义,最终为察举制度与五等爵所取代。
刘羡眼下所处的时代,乃是士族气候已成的年代。朝廷目前连检籍清田都异常困难,倘若效仿秦国推行军功爵,恐怕还不等有所成效,立刻就是境内大乱,更进一步地说,士人可能会尽数转投齐汉乃至赵汉,就连关西同盟也将随之破裂。
卢志当然明白刘羡的忧虑,他笑言道:「眼下想要实行军功爵,当然不太可能。但殿下,我们可以效法其中的精神,要真正强军,自然要以名利诱之,让士籍从贱籍变为上籍,使良家子从军。」
「子道是说……」刘羡隐隐有所觉悟。
卢志悠悠道:「殿下可指定制度,在军中列级,以功劳为将士品评优劣,实行封赏,并予以一定优待,短时间内或难以见效,但随著时日一长,百姓趋利而仕,武豪之风便自然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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