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
“舜的父亲瞽叟让舜把两个妻子给弟弟,难道舜帝应该屈从他?”
“在婚姻这种人生大事上,应该学习尧舜的做法。”
“尧帝没有和舜的父亲商议,就把两个女儿嫁给舜。舜帝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就和尧的女儿成婚。难道现在的人,会因为这点诟病尧舜?”
“朕以为可学习尧舜的做法,并且用年龄分界。例如二十五岁以下时,个人意愿虽重要,子女也必须取得父母之命,方能拿着户口簿成婚,在户政机构登记取得结婚证。”
“但是过了二十五岁,子女若仍旧不愿屈从父母之命。可以去城隍庙在祭司见证下,向后土娘娘许下誓言,奉天地之命、以城隍祭司为媒、自主结成婚姻。只要有身份证明和祭司的证明,就能登记结婚。”
“如此方符合古义,如同舜不经父母之命,就娶了娥皇女英一般。”(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