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鼻翼翕动,像是在辨认什么气味或者声音。随即,他僵住了,僵得极其细微,若不是在盯着他,几乎发现不了——那是一种被人认出之前、极力压住动静的那种僵。
李漓瞥见了,没有开口,只是将这个细节压进心里。
“弓箭。”李漓只说了一个词。
凯阿瑟已经抬手。她身后的弓手齐刷刷拉弦,弓臂微弯,箭镞在阳光下闪出冷光。
六骑渐渐逼近,在百步外勒马。为首的是个女人。她没有戴面纱,只用一条褪色的蓝布巾束住头发。那头发乌黑而厚,发梢却因风沙而微微泛黄。她年纪不大,不过二十出头,眉骨高,眼睛狭长而锐利,肤色是典型的荒漠浅棕,鼻梁挺直,唇线干裂却倔强。她穿着旧皮甲,肩头补了两块不同颜色的皮片,腰间挂着一把弯刀,刀鞘磨得发白。马鞍上系着一张短弓,箭袋里只剩零星几支箭——显然不是富裕人家。
但这个俾路支女人坐在马上时,脊背笔直,手腕稳当,像是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那种穷,并非卑微,而是沙地里长出的硬草——干瘦,却韧。她的目光扫过营地,越过众人,最终落在院墙角落里低着头的俘虏身上——只停了一息,随即撤走,落到李漓脸上,沉甸甸的,毫不回避。
“你们把巴拉奇·拉希姆达德制服了?”俾路支女人开口,声音清亮,带着荒地口音,却没有丝毫怯意。
听见自己的名字被念出来,被捆着的那人的肩膀微不可察地绷了一下,随即又松开,慢慢地,将头埋得更低了。
李漓向前一步,挡在众人之前,淡淡道:“什么意思?”他抬手指了指那个角落,“你认识那个人?”
俾路支女人冷笑一声,露出一颗微微缺口的牙齿。“何止认识。我们跟了他一个多月。你们运气不错,替我们把活干了。”而此刻她身后五人已经分散成半扇形,虽未拉弓,却已摆出随时策马冲锋的姿态。
蓓赫纳兹手握刀柄,目光冷得像铁,“想救人?我们原本打算把他卖去奴隶市。若你们付得起赎金,也可以卖给你们。”
“救人?”那俾路支女人轻笑了一下,笑意里没有半点温度,“我要是有钱,还用得着这么穷追不舍?”她微微俯身,盯着李漓,目光灼亮。“你们恐怕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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