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烽火不断。
鲜卑乌桓,甚至是南匈奴的游骑,如同草原上的狼群,时聚时散,劫掠边郡。
他从一个小小的什长做起,领兵巡边御寇。
他最开始只是率领著十余名兵卒,然后渐渐开始领著上百的并州骑兵,像头狼一般,在广袤的边塞驰骋。
追逐、拦截、设伏、突击……
他没正经学过什么兵法,但是他的作战方法都是用血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实用,犀利。
他的勇武有了更大的舞台,他的力量得到了最酣畅淋漓的宣泄。
每一次出击,都伴随著鲜卑人的溃败和缴获……
每一次凯旋,城门口都有丁原赞许的笑容,还有同僚投来或是羡慕,或是敬畏的目光……
还有那城中百姓自发的夹道欢迎,一声声发自内心的欢呼!
他享受著那种被强烈需要,被尊敬崇拜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的选择无比正确!
这才是他吕奉先该有的生活!
金戈铁马,快意恩仇!
用敌人的头颅和鲜血,铺就自己的青云之路。
实打实的军功,使得吕布在初期晋升得非常快。
这是一个极其强烈的正循环阶段。
什长,队率,军侯,司马,都尉……
他用短短几年时间,几乎走完了普通兵卒一生才能走完的道路!
丁原也很赏识他,待他甚厚。
丁原常对人言:『吾有奉先,犹如高祖之有樊哙!』
樊哙是很出名的勇士,吕布以为丁原这是在称赞他,所以他很高兴。
这些军功,这些赞许,让年轻的吕布胸膛挺得更高,目光更炽。他觉得丁建阳是识得英雄的明主,自己这一身本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后来,丁原找到了吕布,拍著吕布的肩膀,笑著说:『奉先啊,你如今也是我军中栋梁,该成个家了。晋阳严氏,乃本地著姓,家风严谨。他家有一女,品貌端庄,与你正是良配。你意下如何?』
吕布愣了一下。
成家?
他脑海里闪过的是一双宛如黑宝石一般清澈见底的眼眸,但是很快就模糊了。
这一段在城池当中的生活,使得他明白,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他明白这是丁原在为他铺路,将他更紧密地绑在并州,也是为了将他绑在丁原自己的势力网里。
严氏是地头蛇,他与严家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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