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党来和实权大将军争夺权柄,这一系列的闹剧,最终导致决策、审议、执行权力没有法定上的分割,也就意味著谁控制了皇帝身边的内朝枢纽,谁就控制了整个国家机器。
权力斗争往往是围绕著谁能成为皇权的唯一代理人展开,过程血腥且破坏性很强,一旦某派别上台,抄家免官都是小事,基本上都是灭族,还有的要灭九族!
统一大国之内上层权柄的争夺模式,大汉就没开好头。
直至三省六部之制,总算是将国家最高政务决策权和执行权,进行了结构性、程序性、集体性的重塑,斗争烈度下降了不少。
一道诏令的生效,必须经过至少两个独立部门的协作与制约。
这在制度上防止了任何单一权臣能独自垄断决策全过程。
外戚即使担任某高官官,也无法绕开另一省的审核。
斐潜若进一步推进了皇名皇权的切分,这就使得即便是皇帝在没有拿到实权之时,无法扶持出某个权臣,而当某个人获得实权之后,又不可能无条件地让渡权柄,让皇帝去掌握实权————
而且有意思的是,昏君往往会导致奸臣横生,反过来则是未必。
虽然说斐潜的构想依旧不能算是完美的制度,但是在权力来源的去私密化与流程化上,已经是大大的前进了一步!
三省六部制不是根绝了政治斗争,而是改变了斗争的形式和门槛!
这可以改变汉代原本那种围绕单一的,所谓私密皇权代理人政治模式,将易于爆发剧烈动荡的权力争夺,转化为在公开、多中心、程序化的文官系统内部进行相对温和的派系竞争。
在三省六部的结构当中,会极大地增加了外戚或宦官想要合法、全面掌控朝政的制度成本。
即便是外戚宦官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影响力,但很难像汉代这样,可以名正言顺地同时成为政府首脑、军队统帅和皇帝代言人————
但是诸葛亮毕竟是诸葛亮,他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而且直指矛盾的核心。
斐潜用『三省六部』的制度,取代之前大汉外戚、宦官、权臣的不稳定结构,确实解决了上层政治动荡不休的问题,但是并未提及大汉另外一个根本的矛盾,也就是土地兼并。
至于政令不下乡,则是土地兼并带来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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