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了点头,走出孙德明的办公室。
晚上,我回到宿舍,翻开赵国栋送给我的笔记本,在空白页上写下了几行字:“纪委查清了。我没事。但举报信的事,还没完。王主任说,举报信是从县政府大院附近的邮局寄出的。我不知道是谁写的,也不想知道。陈大发来信了,说他对不起我。我说,没什么对不起的。孙书记说,慢一点。做事之前,多想一步。想清楚了再做。做了,就不后悔。”
合上笔记本,我点了一根烟。窗外月光如水,照在清江河上,波光粼粼。我没事。三个字,轻飘飘的,但背后是半个月的煎熬、七页说明、十几份证据、一次谈话。这些成本,不能白花。下次,再做类似的事,我要想一想——这件事,值不值得我付出这些成本?值,就做。不值,就不做。但值不值得,只有天知道。
(第一百四十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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