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结果如何,我该做的事还是要做。河堤还要修,假种子的钱还要追,老百姓的事还要办。处分可以背在身上,但不能挡在身前。
晚上,我回到宿舍,翻开赵国栋送给我的笔记本,在空白页上写下了几行字:“纪委找我谈话了。周主任,吴同志,录音笔。我把证据交了,把实话说了一遍。王主任说,我可能因为一双布鞋被处分。布鞋是吴婶纳的,我付了二十块。二十块不够,但我只有二十块。多了我拿不出来。处分就处分吧。问心无愧就行。”
合上笔记本,我点了一根烟。窗外月光如水,照在清江河上,波光粼粼。等结论的日子,比等判决还难受。但至少,我不用等太久。
(第一百四十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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