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可能是上午的缘故,钻石酒吧里没有多少客人。有的都是些常常流连于此的熟面孔。舞台的中央,以前是长发歌者的位置,现在坐着山水。同样是抱着吉他唱情歌,山水和长发歌者却是截然不同的。山水的歌声里有着他独有的淡然洒脱,令人动情;而长发歌者对每首歌的诠释都带着劫后余生般的悲怆,叫人动容。
康乔要了一杯热牛奶给乔榛,自己要了一杯啤酒,两人趴在吧台上,听着山水唱着他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歌。
乔榛的手平铺在吧台上,康乔一根一根的捏她的指尖。轻轻的按压从小小的指尖延伸到整个手掌,很是解乏。
“嗨!两位小朋友。”山水双手插在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慢哒哒地走过来,坐到了乔榛的旁边。除了唱歌,山水平时的状态大多是懒散如此。他斜靠着吧台,打了个响指,“来杯啤酒!”
“山水哥,你今天又唱新歌了?真好听!”乔榛说。
山水将刘海往后抓了抓,竟有些不好意思:“咳,都是平时没事的时候乱写的一些,谈不上好听。”
“您就别谦虚了!”服务生将啤酒递给山水时也插了一句。
山水笑着摇头:“不谈不谈!”
乔榛抿了一口牛奶,碰了碰山水的手肘:“山水哥,你唱了那么多的情歌,一定很了解爱情吧?”
“啊?”山水听完哈哈大笑,笑容很大很开,“你接下来不会是想让我给你讲讲爱情吧?这可不好说!爱情这东西吧甘苦自知,别人说的都不算。”山水讲着讲着表情就认真了起来,“还有它跟唱了多少情歌可没关系。想我第一次遇见所谓的爱情时,唱的还是‘***就是那金色的太阳~~~~’呵呵,看你这小懵样就知道你听不懂!”
乔榛立马撅起嘴:“谁说??????”
可话还没说完,山水却转过了身,他举了举酒杯,应该还笑了。不一会儿就有一位穿着黑色紧身长裙的女人走了过来,她踩着高跟鞋,腰软得跟蛇一样,每走一步都要扭动一下。可乔榛突然觉得她这个样子一点也不讨厌,反而很有韵味。
女人走过来和山水寒暄了几句,又端着酒杯摇曳到了别处。山水将目光从她身上转移到了乔榛的脸上:“她是酒吧的老板娘,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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