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着,虽然我跟她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可我却突然好像很了解她,正因为了解,我觉得有必要给予她一定程度的关怀,希望她不要因为这样的小事,误了她的职业前途。
然而这个时候,崔璇却气定神闲,她已经在吃东西。
停下口后,她才回答我说:“现在,我在他的投资公司里已经做到了不可取代的地位,他如果想换人,那随他的便,到时他肯定会后悔的。我做出来的业绩,是前任总经理的三倍,他不会随便换掉我的,现在是我要不要炒他的鱿鱼,而不是他想炒我鱿鱼,就可以随便炒。”
我即时无语了,目瞪口呆。
继而,我对崔璇心生一股暗暗的敬佩。想着作为职场中人,不正是要像她这样,做到不可被取代,才能有真正的筹码,不需要看老板的脸色,反倒是让老板看自己的脸色吗?
可是我却心里清楚,崔璇现在似乎很牛,可她说到底依然是个职业经理人,在财力方面是远远比不上关智华的。并且关智华绝不是吃素的那一类老板,如果她现在这样惹关智华生气,不知道关智华使出什么样的手段来对付她。
并且,我自己也感受到一份隐隐的威胁,这份威胁当然是来自关智华的。毕竟外面已经有一个家伙在盯着我和崔璇,崔璇刚才亲口对我说,这家伙就是关智华派来的。
我怀着忐忑无比的心情,跟崔璇继续吃这顿饭。
整个过程,我都不时往着外面张望,看那个戴金边眼镜的家伙还在不在那里。结果我发现,这家伙竟然一直呆在那长板凳上,拿着个报纸看,始终没有离开。我还真的挺傲佩服他的定力,可以等这么久。
当崔璇吃完所有的菜式后,她满足地说:“嗯,真好吃。李汉云,你带我来这个菜馆真的没错,我以后得跟你经常来。”一边说着,她一边向服务员招手,她要结帐。
我心里只想着,我既然答应当她的男朋友了,那这一顿饭无论如何也得由我结帐才行,不然的话,我就成了吃女朋友的软饭男。
然而崔璇却坚持着,她对我说,在来之前她就已经提出,这次要由她来付钱的,因此这一顿必须要由她来结帐,而我日后会有大把的机会。
听到她这样的说话,我却只是在想,她是在另一个城市上班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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