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迎上,语带关切:
“公子!您的手——”
沈则清将那一篮子绢花随手丢给他,表情淡淡,不以为意:
“无碍,回府吧。”
阿顺跟在他身后,欲言又止了好几次,还是没忍住:
“公子,您为那盏灯花了多少心思,亲手做了好几日,手都破了好几个口子,更别说这卖绢花的小童是咱们府里家生子扮的,那杂耍艺人也是从外头专门请来的,绕这么大一圈,那叶娘子瞧着压根都——”
他自知失语,急忙扼住话头,转而小声嘀咕道:
“您若是直接送,叶娘子难道还会不收?”
沈则清脚步未停,声音散在冰冷的夜风里,听不出什么情绪:
“她不会收。”
阿顺一噎。
他从小跟在公子身边,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公子对哪个女子如此上心过。
从前那些往沈家递帖子的人家,还有诗会宴会上频频示好的贵女们,公子连多看一眼都不曾,可偏偏这位叶娘子——
明明已经嫁为人妇、还有了孩子,公子却像是着了魔似的。
“那灯是她赢回去的,她才会欣然接受,若是我赠予,她必定会推辞。”这话,不知道是在说给阿顺听,还是在说服自己。
沈则清的指尖无意识捻了捻,摸索着指腹才结痂不久的伤痕,心里却半点不觉得痛。
这几日夜里,他一个人在书房,悄悄做着那盏灯。
紫檀木打磨起来极费工夫,尤其是灯骨那些细小的榫卯,稍有不慎就会伤到手,指尖不知被划了多少道口子。
可今日,一见她提着灯笑起来的样子,他就觉得,什么都值了。
阿顺看着自家公子那双藏在袖中的手,几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公子,您这又是何苦呢……”
若是换了哪家云英未嫁的姑娘,公子如此珍而重之,他都要为此感同身受欢欣雀跃,可偏偏是叶娘子。
巷口的风带着长街的热闹喧嚣吹过来,掀起两人的衣摆。
沈则清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灯火最盛的方向,“走吧。”
城东,安远坊。
建安郡主下榻的府邸就在此处,宅子并不大,只有三进,远不如临安的王府阔绰华丽,却胜在雅致精美,处处透着她从临安带来的习性。
“郡主,查清楚了。”一个穿着青灰色短褐的年轻女使垂首立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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