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必定留疤,一个女娃娃的手上怎么能留一手疤?
她让我去她家待着,自己披着雨衣,冒着大雨,去山上挖了一颗茶叶树根,然后拼命搅拌,给我敷手,一直敷到了11点快12点。
可她家里也有3个孩子,明儿也得上学,都还没洗漱,她不能再留了,走之前,她去敲你的房门。
你还记得她是怎么说的吗?
冯家的,茶叶树根我给挖来了,莎莎的胳膊烫伤太严重,得敷6-9小时才能下火,否则一准得留疤。
你也是女人,该知道那么多疤对于一个女孩子有多大的影响。咱既然生了她,就得对她负责,你就起来帮孩子敷下手,孩子自己一条胳膊,也没法一边搅拌树根一边敷啊!
你呢?你装死!”
冯母的脸有点挂不住了:“我白天忙了一天,晚上不休息好,第二天哪有精神去上班?我不上班,哪有钱供你读书?”
冯莎莎不搭腔,跟陷入自己的世界了似的,自顾自的往下说:
“第二天,我胳膊上被茶叶根泡沫彻底下了火的地方,水泡消失了,唯有胳膊肘往下一点,这被烫得最严重的地方,还有一圈大水泡。
春天得穿上袖,水泡磨着衣服,痛得我直皱眉,老师发现我的不对,找上了家。
你嫌我丢人,也怕传出去的名声不好听,可又舍不得花钱,让我用家里的油涂水泡。
我小时候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原来家里用的菜籽油,涂在水泡上呈现出来的颜色,跟市面上的一款烫伤膏一模一样。
你是既不想花钱,又想得个好名声。
可是油到底不是烫伤膏,夏天到了,我的胳膊不仅没有好,反而更严重了,最严重的时候,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
冯莎莎紧紧盯着冯母,跟狼崽子盯着自己的仇人一般,阴森森道:
“我看到有虫子在我的伤口里爬!”
“啊!”冯母被吓得大叫。
冯莎莎笑了,一边笑,眼泪一边往下流:
“我感觉自己好恶心啊,我的身体里有虫,我的胳膊再也好不了了,留下了这条狰狞的伤疤。”
为此,她夏天从不穿短袖,宁愿热死,也不穿!
因为,她的疤痕像刀疤,白里泛着紫,恐怖得紧!
在场站着的多是已为人母的女性,听到冯莎莎的描述,不自觉的都红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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