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半山腰一片松林边上,秦大爷停下来,拿枪管指了指林间的一片灌木丛,把声音压低了:“这片松林边上野兔多。你们脚步轻点,别说话。野兔耳朵灵,一有动静就窜了。”
林远点了点头,往灌木丛那边扫了一眼。地上几串新鲜的兔粪,还冒着潮气。灌木丛底下有几处被啃过的草根,牙印细密——野兔的牙印。他伸手拦住正要往前迈步的小孙,往灌木丛那边指了指。小孙顺着方向看过去,灌木丛里一团灰黄色的毛团动了动,竖起两只长耳朵。林远刚要提醒秦大爷,秦大爷已经端起了枪。
灌木丛里窜出一只野兔,灰黄色的皮毛在晨光里一闪,之字形跑,快得像一支离弦的箭。秦大爷抬手一枪,砰——枪声在山谷里荡开,惊起几只不知名的山鸟哗啦啦飞上树梢。硝烟散去,野兔早窜进更深的灌木丛里不见了,只留下地上一小撮被子弹溅起的泥土。秦大爷把枪搁在膝盖上,摇了摇头。
“眼神不如年轻时候了。这要在十年前,抬手就有。现在瞄得准,手也跟不上了。”
“您先歇会儿。”林远接过猎枪,在手里掂了掂,枪托抵肩试了试贴腮的角度,又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子弹。这把老式单管猎枪比老马那杆五三式步骑枪轻了不少,枪管短,适合近距离打猎。他蹲下来,把枪架在膝盖上,枪口对着灌木丛方向,呼吸放缓。
小孙蹲在他旁边,压低嗓门问这枪使得惯不,老马那杆比这个重多了吧。林远没答话,只是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示意他安静。灌木丛里又有了动静——枯枝被踩断的细微声响,很轻,但频率很快。他屏住呼吸,手指搭在扳机上。一只野兔从灌木丛左侧窜出来,灰黄色的身影在晨光里一闪,正往松林方向跑。林远的枪口跟着它移动,预判它下一步的落脚点。
砰——野兔在奔跑中应声倒地,后腿蹬了两下就不动了。
小孙从地上蹦起来,差点把背后的水壶晃下来。“打中了!你这一枪比秦大爷那枪还利索!林远你这枪法跟老马学的真不赖,移动靶一枪一个!”他跑过去把野兔拎回来,野兔沉甸甸的,后腿肥实,皮毛上沾着枯叶和泥土。
小孙把野兔拎回来搁在秦大爷脚边,搓了搓手,眼睛一直往那杆猎枪上瞟。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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