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混混都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但眼前这个男人确实站在那里,身姿笔挺,气质矜贵,一看就不是他们平时能惹得起的那种人。
“你不要多管闲事。”
那个叼着烟的混混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把烟头吐在地上,语气虽然还撑着几分硬气,声音却已经不自觉矮了几分。
“她老爸欠了我们大炮哥赌档的钱,已经把她卖给我们当妓女还债了,白纸黑字画了押的。”
“是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另一个混混也赶紧补了一句,目光在林意的西装料子上飞快地扫了一下。
“我们是福兴社的,这位先生,你可要想清楚了。”
福兴社是港岛第二大社团,仅次于和字头水房。
至于后世鼎鼎大名的某义安和14K,这个时期还没成立。
在九龙一带,福兴社的名头还是很能唬人的。
林意心里一喜,原来此时的戴梦还没当妓女。他转身看向戴梦,果然还是雏鸟。
而戴梦同样正仰着脸看着他,那双眼睛里还残留着没干的泪痕,但更多的是一种毫不掩饰的痴痴的注视。
她从小在猪肉摊边上长大,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这样干净利落的气质。
他站在她面前,像一堵墙,把她和那两个混混隔开,也把她所有恐惧和绝望都隔开了。
虽然林意看了过来,她却完全没有想要移开目光的冲动——
她的性格本就敢爱敢恨,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看着,不喜欢一个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多余。
两混混见林意完全把他们当空气,只顾着跟那个女人“深情对望”,终于彻底怒了。
叼烟的那个一把扔掉烟蒂,伸手就要去拽林意的领子:“好小子,你是敬酒不吃——”
“滚!”
林意转过身,眼中闪过一道极其短暂的幽蓝色光芒。
两个混混看到戴梦的脸忽然变了。
变成了另一张女人的脸,惨白的皮肤,乌黑的嘴唇,披散的长发遮了大半张脸,正是楚人美标志性的阴冷面孔。
“鬼啊——”
两个混混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尖叫,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站在街角的马光燊看到这一幕,不甘地往戴梦的方向深深看了一眼。
他刚才已经准备出手了,结果被这个不知道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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