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问题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她怎么还没找到落脚点,一个人有手有脚,又不是不识字,至于这么蠢吗?
过了一会儿,脏兮兮的刘彩霞被张翔带到了丁晓峰面前,真的是面黄肌瘦,头发都臭了,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这证明这段时间她连个洗漱的地方都没找到,晚上都不知道在哪里过夜的。如此低下的生存能力,这可真是令人心惊肉跳,这样蠢笨,怎么可能在都市里立足呢。
“你跟我出来!”丁晓峰上下打量刘彩霞一眼,心里涌动的不是同情,而是深深的悲哀。
这是一个成年人吗?就算是再无能,去劳动力市场找个给人干粗活,或者当家政,做保姆也行啊,可看她的样子,是两眼一抹黑,盲人瞎马到处胡乱跑,就是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与其这样子,还真不如沿街乞讨,起码饿不死。
丁晓峰为了不打搅客人用餐,带着刘彩霞走出饭店,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冷眼看着她,一脸怒其不争地问道:“我问你,城里既然混不下去,为什么不回家?你怎么落到这步田地,你这扮相不去要饭都屈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