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没有接话。
显然是在等他说下去。
江亦把烟夹在手里,身体往后靠了靠。
“你说,我公司签几个艺人怎么样?”
“全是网红,总感觉档次有点低。”
电话另一边沉默了一瞬。
江晚认真思考起来。
她虽然是做投资的,对娱乐圈了解有限,但商业逻辑总归是相通的。
几秒钟后,她缓缓开口。
语气像老师在给成绩倒数的学生补课。
“理论上当然可以签。”
“但问题是,你有什么资源?”
“签艺人签的从来不是人,而是资源。”
“你有影视资源吗?”
“有综艺资源吗?”
“有商务资源吗?”
“有媒体渠道吗?”
“这些都没有的话,人家艺人为什么要签你?”
她顿了顿。
继续说道:
“你现在的公司一直做的是网红业务。”
“艺人和网红是两套完全不同的运营体系。”
“以你的条件,最多只能签一些没名气的新人。”
“而艺人最需要的是曝光和培养。”
“捧不红,就赚不到钱。”
“你明白吗?”
江亦认真听着。
甚至连烟灰掉到裤子上都没注意。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赶紧拍了拍。
其实这些道理他懂。
上辈子虽然只是个作曲人。
但好歹也算半只脚踩在娱乐圈门口。
资源、人脉、渠道。
这些东西的重要性,他比谁都清楚。
钱当然重要。
可很多时候,光有钱并不能解决问题。
只是……
他总觉得一家娱乐公司如果只有网红,好像差点意思。
以后还怎么混富二代圈子?
想象一下。
大家聚在一起吹牛。
有人说。
“我家公司今年投资了三部电视剧。”
另一个说。
“我新签了个顶流明星,下个月准备进组。”
轮到他的时候。
他说。
“我公司有十二个网红,其中两个还是擦边主播。”
这话能说出口吗?
不能。
太丢人了。
丢的还不是他一个人的脸。
那是江建国的脸。
是整个江家的脸。
绝对不行。
想到这里,江亦用一种经过深思熟虑的语气说道。
“我明白了。”
“看来艺人还是得签。”
“要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混得太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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