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至6月间,由宫青林签批或主持协调形成的五份文件(证据卷一,第6-25页),内容涉及要求国土部门‘优先保障用地指标’、要求规划部门‘简化审批流程’、以及一份关键的《关于对部分重点企业试行环保柔性执法的暂行意见》(其中兴隆化工被列入首批试点名单)。这些文件,为兴隆化工厂规避正常的环境监管和建设标准审查,打开了制度后门。”
一份份盖有宫青林签名章或带有其明确批示的文件依次呈现。笔迹或许因年代久远略显模糊,但权力干预的痕迹清晰可辨。
“第三组证据:爆发与掩盖。”时间轴来到1999年8月,一个刺目的黑色标记出现。“1999年8月17日,在已有村民反映化工厂排放异味、市环保局初步检查发现问题的背景下,宫青林签发了本案的关键文件之一——《关于对福星市兴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批复》(证据卷二,第1-3页)。”屏幕上,那份批复被完整展示,落款处宫青林的亲笔签名和日期,在法庭灯光下异常清晰。
郑检稍作停顿,让法庭消化这份证据的冲击。宫青林的肩膀几不可察地颤动了一下。
紧接着,时间轴从1999年末开始,延伸出数条细密的灰色分支,标记着不同的年份。“批复下达后,污染持续。而村民的健康开始出现问题。”郑检操作遥控器,屏幕切换成图表和文件扫描件,“公诉人出示第四组证据:后果。这是由上马村村民李国富提供的、经核实的该村非正常死亡及重症患者名单(证据卷三),时间跨度从1999年至2008年。这是我们从市、县多家医院调取的部分相关病历档案和死亡证明复印件(证据卷四),疾病类型集中表现为血液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癌症等,与化工污染致病的医学特征高度吻合。这是近年来环境监测部门对上马村旧址及周边土壤、水质的检测报告(证据卷五),多项致癌物指标严重超标,污染源指向明确。”
屏幕上滚动着名单上一个个被红笔划掉的名字、模糊的病历字迹、冰冷的死亡证明公章,以及检测报告上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超标数字。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叹息声。陈璐紧紧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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