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四年(968年)四月,开封,崇政殿。
四月初一,柴宗训在崇政殿里,办了一件大事——岁末大赦。
说是岁末大赦,可柴宗训没有在岁末办。他选在四月初,春暖花开的时候办。他说——岁末大赦,是老规矩。可朕不想在岁末办。岁末天冷,犯人们冻得哆哆嗦嗦,放出去也过不好年。四月天暖,放出去,正好赶春耕,能种地。
范质听了,没有异议。他知道,这个皇帝,办什么事,都有自己的道理。
大赦的范围,柴宗训划得很清楚——叛国的,不赦;贪腐的,不赦;杀人的,不赦。其余的,偷盗、斗殴、欠债、违禁,一律减刑三成。已经在牢里关了三年以上、表现好的,直接放了。
他说——朕不是滥赦。朕赦的,是那些犯了小错、可以改过的人。朕不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