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绞在一起的手指,嘴唇抿成一条线。
头顶的日光灯照在她脸上,把她整张脸照得惨白,连颧骨下面那几粒淡淡的雀斑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赵国强又问了一遍,声音不大,但语气比刚才重了一些。
林芳的手指抖了一下,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
她慢慢抬起头来,看着赵国强,那双眼睛里的东西很复杂,有认命,有不甘,有一种“既然被你发现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的倔强,还有一种深不见底的疲惫。
“王志宏来了以后。”她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被挂钟的滴答声盖过去,“
他说你一个人赚那么多钱,分给我们一点也是应该的,我们做得不比别人少,拿的却比别人少得多。”
“所以你就听他的了?”赵国强把烟叼回嘴里,眯着眼睛看她。
林芳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微微低下了头,那个角度刚好让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只露出鼻尖和嘴唇。
“他说得对。”
她的声音忽然大了一些,带着一种压抑了很久终于找到出口的尖刻。
“你一个人占着舞厅八成的干股,我们这些人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拿的工资还不到你一天的流水。”
“王志宏管人事,每天加班到凌晨,一个月四百块。你什么都不用干,每天坐在吧台后面喝茶抽烟,月底数钱数到手抽筋,你觉得公平吗?”
赵国强把烟叼在嘴里,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不是生气,不是嘲讽,而是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他就知道,林芳心里是这么想的。
从第一天她往舞厅里投钱的时候,从她签下那份被改过的干股协议的时候,从她在工商所的申请表上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她心里就不是单纯的“帮忙”或者“合作”。
她觉得不公平。
她觉得她付出的多,得到的少。
她觉得赵国强占了她的便宜。
她从来没想过,舞厅是他赵国强一手创办的,钱是他一分一分攒下来的,装修是他盯着做的,证是他一个一个跑下来的。
她投了八千块钱,占了两成干股,每个月领着会计的工资,还要做假账从舞厅里偷钱。
她觉得不公平的是她自己,还是她的贪婪?
赵国强把烟掐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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