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他像是被抽走了脊梁骨,整个人以一种极其缓慢的、仿佛慢镜头般的速度,瘫软在了被告席的椅子上,低垂着头,肩膀垮塌,再无声息。那一刻,他所有的傲慢、疯狂、挣扎,都化为了灰烬,只剩下等待最终审判的、行尸走肉般的死寂。
而白玲,则在那枚袖扣和香水记录被出示时,就发出了短促而尖锐的抽泣,随即再次晕厥过去,被法警扶起,掐人中唤醒后,只剩下一片麻木的空洞。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陆沉舟拒绝发言,只是用那双死寂的眼睛,死死盯着天花板。白玲则再次哭泣着重复了她的悔恨和哀求。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
时间在凝重中流逝。法庭内外,无数人屏息以待。
一个小时后,法槌敲响,继续开庭。
审判长站起身,面容严肃,声音洪亮而庄重,在寂静的法庭中清晰地回荡,如同最终审判的钟声:
“……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沉舟,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归案后毫无悔罪表现……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职务侵占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等罪名。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白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但其参与策划、实施故意杀人,并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罪行同样严重。”
审判长顿了顿,目光如电,扫过下方如泥塑木雕般的两名被告人,然后,用他那沉稳而充满力量的声音,宣读了最终的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等条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陆沉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亿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白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侵占罪,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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