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根五百年以上的野人参。
林知夏看着她种下去的野人参周围,赫然多了九根野人参,心里直接是乐开了花。
这种好东西,不管是留给自家人用,还是拿出去送礼,都是极好的东西!
至于丹参、枸杞和天麻,也比她种下时,长大了好几倍,特别是枸杞,上面结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色果实,每颗都有她拇指的指甲盖大。
等哪天有时间,林知夏准备全摘下来,拿到外面去晒干。
冬天用来泡水、煲汤或者直接干嚼,对身体都是很好的。
还有,她上次让谢景珩砍了一截的覆盘子藤蔓,长势也非常的喜人,都已经从她小腿高,长到了和她肩膀差不多的高度了。
而她最开始买的那只奄奄一息生病的兔子,被她下乡后种下的一片胡萝卜喂养的,现在已经胖成了一团球,估摸着至少有个三十斤。
是时候可以吃兔子肉了!
但,现在还不到宰的时候。
林知夏打算再抓只公兔子过来,让这两只兔子先下一窝崽,她就能磨刀霍霍宰兔子了。
宰了成年的兔子后,空间里继续养着小兔子,兔子繁殖能力快,一窝还生的多。
就能实现长期有兔子肉吃了。
谢景珩干活的间隙,余光一直留意着独自坐在一旁的林知夏。
见女人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高兴事,嘴角挂着极其灿烂的笑容,他的心里不由跟着一软,眼底也浮现了一抹笑容。
因为林知夏在等着他们下工的缘故,没时间去吃饭,晚餐吃的是早上蒸好的馒头,菜则是中午剩的一点菜。
吃惯了每天有不一样美食的谢清舒,用力咬了一口馒头后,不满的对着她哥道:“哥,以后你抓紧点时间,不要再让嫂子等我们下工了。”
“这干巴巴的馒头,看着人都饱了。”
现在日子过得这么苦,她每天唯一的慰藉,就是美美的吃上一顿她嫂子做的饭了。
“你这孩子,嘴怎么这么馋呢。”谢母忍不住教训道:“你嫂子每天做饭那么辛苦,就不能让她歇息一天嘛。”
“而且,这馒头是你哥早上起来蒸的,蓬松还软,哪里不好吃了。”
“妈,难道你就不想吃嫂子做的菜?”谢清舒反问道。
谢母自然也是想的,由奢入俭难,吃惯了儿媳妇每天准备的好吃的饭菜,忽然只嚼没啥滋味的馒头,确实是有些难以下咽。
林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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